勐腊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再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六、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