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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私藏枪支一审获刑
作者:饶峰  发布时间:2018-02-22 17:51:5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勐腊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基层党员干部陈某祥等三人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对陈某祥等三名被告人作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处罚。

其中,陈某祥本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不仅放松自身学习,未能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带领群众更好的参加生产劳动,反而私藏枪支,在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年来,类似案件时有发生,希望广大基层农村党员干部以陈某祥案为例,加强自身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约束自我,同时监督好身边党员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来源:法警大队
责任编辑:杨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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