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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生明,廉生威
作者:李娅  发布时间:2018-04-01 18:05:37 打印 字号: | |
  近期,杨某诉某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生效,为杨某近20年的追款之路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为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杨某将一面写有“正直廉洁,公正无私”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的面前。

在送锦旗之前还发生了一个插曲,法院立案之时原告为杨某及妻李某,后李某认为其与本案无法律关系,向法院要求撤回起诉,在提交撤诉申请书的时候,李某在撤诉申请书中夹了一个信封,并对承办法官说:“法官,这里面是一千块钱……”话未说完,法官言辞拒绝道:“你不能这样做,你这样做是在害人害己,你们既然来到法院,就是相信法律,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处理案子,你快点把你的钱收起来”。后该案根据庭审审查,最终法院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案件生效后,原告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最终想到了送锦旗。

明代官吏郭允礼在其所著《官箴》中说过“公生明,廉生威”。公生明,明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廉生威,威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们的法官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坚持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则。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的交流中时时事事让他们感受着法官的廉洁自律、身正严明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秉公办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不徇情枉法,不滥用职权,在每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公正的态度、廉洁的形象、干练的作风,坚定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杨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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