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指挥系统是承载人民法院之间、人民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执行联动机制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在推动执行工作发展和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等方面,重大作用。为深入推进我院执行指挥中心高效运行,特建立如下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依托上级法院指挥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辐射辖区的执行指挥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执行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及网上执行服务、执行风险评估与预案、数据挖掘等系统有机整合为一个整体,实现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实现对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车辆、股权、证券等财产的网络查控,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二、基本功能
1、执行指挥系统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的主要功能,以及节点控制、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等辅助功能。
2、网络查控功能。执行指挥系统具备但不限于对被执行人身份、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存款、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功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的网络冻结(查封)、续冻(续封)和解冻(解封)功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网络扣划功能等,实现执行查控措施的网络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3、远程指挥功能。执行指挥系统具有进行远程指挥、视频会议等功能,建立起上下一体、协调统一、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
4、监督管理功能。执行指挥系统具有对执行案件流程的节点控制、对有财产案件和无财产案件的分类管理、对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的案件进行动态监控,以及对大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等功能。本院的各项执行工作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检查、提示、督促,对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执行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从而加强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5、决策分析功能。执行指挥系统具有数据统计、动态监控等功能,通过对人、对案、对事的监管,对各个执行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执行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运行模式
6、网络查控
执行案件立案后,依法进入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案件承办人办理网络查控措施的,应当在网络查控系统中签发电子法律文书,并由系统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后,发送协助执行单位;协助执行单位的办理结果反馈至执行案件管理系统。
7、远程指挥
通过远程指挥系统对在外执行现场连线,下达指令。接到上级法院指令后,应当按照上级法院指令的要求立即进行部署和实施,并将完成情况通过远程指挥系统进行反馈。
现场执行人员应当使用单兵执行系统终端将现场执行情况通过远程指挥系统传输到本院指挥系统。
8、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9、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平台上统一向社会公布,本院通过数据自动同步或人工的方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本院采取多种形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或推送给县相关部门,对其信用惩戒。
10、监督管理
将执行案件工作流程中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期限设置为节点,进行系统控制。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记录案件办理过程中实施的执行行为和采取的执行措施;系统应当具备期限提醒功能,并允许负责领导下达督办指令;流程节点逾期的,系统自动锁定操作,恢复操作功能应经负责领导审批。
报结案件实行数据库分类管理,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入实结案件管理数据库;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的执行案件进入终本案件管理数据库。
对终本案件管理数据库中的案件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自动采取网络查控措施。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全部执行完毕的,转入实结案件管理数据库;未全部执行完毕和定期查控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仍在终本案件管理数据库中,直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大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系统,本院通过风险评估、执行预案、请示回报、监督执行等方式进行监督指导。根据案件承办人填报执行案件或执行行动、突发事件涉及的风险要素,生成执行预案(包括风险的等级、应对措施等内容)。
11、决策分析
执行工作的各项数据纳入决策分析,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决策分析系统中的统计数据要根据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远程指挥系统、网络查控系统、信息公开系统、信用惩戒系统、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实时分析、通报、监督。
四、系统保障
12、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是基础系统,网络查控、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决策分析其子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系其辅助系统,共同构成执行指挥系统。上述系统之间数据应当相互关联,实现同步。
13、网络查控系统
(1)被执行人主体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等)的校验、补正,统一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本院应当确保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主体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2)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包括发送查控请求和接受查控结果。
(3)法律文书应当规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样式在网络查控系统中制作各类执行法律文书模版,并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颁发的字体库。
14、远程指挥系统
(1)视频语音通讯。实现法院指挥大厅、现场执行终端之间的视频语音多点同步通讯。
(2)指挥权限层级管理。根据上下级法院各职能负责人员角色的不同,实现执行指令发布、通话权限设置等。
(3)现场录音录像。将单兵作战系统、执法记录仪摄录的现场影音实时回传至指挥大厅。
15、信用惩戒系统
向执行联动单位实时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受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反馈信息。
16、监督管理系统
包括节点控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动态管理、大要案监督指导、风险评估、执行预案等功能模块。
17、分析决策系统
对执行指挥系统中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及智能分析。
18、电子签章系统
使用法院统一的电子签章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文件统一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
19、安全保密工作。执行指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院工作人员职业纪律,落实信息安全保密义务。运维人员必须确保指挥中心各类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各类人员须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规范和法律义务,确保信息安全。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