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因被告身处高墙之内,无法正常到庭参与诉讼,让案情变得不再普通。
被告王某,2018年6月向原告冯某出具借条1份,表示借到冯某借款本金110万元,承诺给付原告资金补偿费90万元。2018年9月,原告冯某诉至勐腊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核实,王某庭前被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法官遂往看守所向其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相关庭前诉讼材料。开庭届满前5日,此时的王某已被提押到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服刑,本着保障王某合法诉权,为当事人服务,为案件质量认真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设在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会见室。
开庭前,承办法官及时与监狱方沟通协调,做足开庭审理准备,确保庭审活动顺利开展。2018年10月,法官一行四人驱车到达200多公里外的监狱,当朝阳冉冉升起,国徽挂上墙壁,整个法庭立刻变得庄严肃穆,法官、书记员迅速就位。法庭布置虽然简单,而且按照监狱规定,无法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但庭审并不因此简化,仍全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王某对借贷事实无异议。庭审结束后,王某表示从没想过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会来到监狱里开庭审理,而对法官这样的审案方式,他深表感谢。
高墙内的审判,由于脱离公众视野而被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但实际上,此次庭审只是勐腊县人民法院日常审判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勐腊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阳光司法,保障庭审公开透明,力求让公平正义照进每一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