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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便民 监狱开庭
作者:朱正武、盘丽珍  发布时间:2019-06-06 11:06:1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勐腊法院一行四人驱车前往约200公里外的西双版纳监狱开庭。

王某在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向案外人借款150万元,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因王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将王某诉至法院向其追偿。案件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王某正在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服刑,遂委托监狱向王某制作了询问笔录,王某明确表示要求法院到监狱开庭审理。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方面做好原告思想工作,一方面积极和监狱狱政科沟通协调,确定在监狱内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在监狱会客室进行,虽然法庭条件简易,但庭审程序并未因之简化。庭审中,王某充分表达了个人意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合议庭认真耐心的听取了双方意见。庭审结束后,王某感慨到,没想到法院能到监狱开庭审理民事案件,为服刑人员参加庭审提供便利,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的合法诉讼权益,并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此次监狱内开庭,只是勐腊法院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多次将法庭搬到监狱、田间地头,虽然增加了司法成本,但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庭审公开、阳光司法的宗旨。

来源:勐腊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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