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9)云2823民初1311号-景于洲
  发布时间:2019-09-26 15:55:58 打印 字号: | |

  

 

2019)云2823民初1311号

景于洲: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云龙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空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空白授权委托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原告提交证据、廉政监督卡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庭:行政庭   

承办法官:吴远超

电话:0691-8124123


 
责任编辑:勐腊法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