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659号
吴国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靖诉你与被告云南益旺源食品有限公司、晏平、吴国萍、吴国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23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孙尉钧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