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838号
吴国春:
本院受理原告赵松诉被告你、吴国萍、吴国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2823民初838号民事裁定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
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838号
吴国春:
本院受理原告赵松诉被告你、吴国萍、吴国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2823民初838号民事裁定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