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128号
李术平:
本院受理原告刘香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23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 此 公 告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李先勇
联系电话:0691-812005
邮编:666300
粘贴地点:勐腊县人民法院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