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750号
杨椿:
我院受理的原告魏友财诉被告你、舒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23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张敏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