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1190号
蒋晗:
本院受理原告彭成明与被告聊城市龙天物流有限公司、杨云洲、张国军、第三人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1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3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
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1190号
蒋晗:
本院受理原告彭成明与被告聊城市龙天物流有限公司、杨云洲、张国军、第三人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1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3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