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云2823民初1465号
吴国春:
我院受理的原告陈忠义诉被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23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信用惩戒告知书各1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承办法庭:民事庭
承办法官:张敏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二0二0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