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1989年12月1日生,XX族,云南省勐腊县人,身份证登记住址xx省xx市xx县xx镇,现住勐腊县尚勇镇曼庄村委会曼粉村00号,公民身份号码532823198910000000。电话:15920000000。
被申请人:王XX,男, 1976年8月16日出生,XX族,云南省勐腊县人,身份证登记住址xx省xx市xx县xx镇,现住勐腊县曼它拉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532823197608000000。电话:18288000000。
申请事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李XX与被申请人王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王国兰于2015年2月27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王XX被扣押在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车架号KMFZCZ7BAFU131701现代牌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扣押,申请人李XX已向本院提供财产担保。
此致
勐腊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 X X
(签名捺手印)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