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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2020)云2823民初627号-冯勇
  发布时间:2020-06-02 17:55:38 打印 字号: | |

  

2020)云2823民初627号

 

冯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段者胖诉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执法承诺书、诉讼须知、廉政告知书材料、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张敏

承办庭室: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二○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勐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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