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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法院审理20人走私和偷越国境案件
作者:杨洪飞  发布时间:2020-05-28 09:09:21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跨境违法犯罪,巩固边疆稳定。528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20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和偷越国境案件。

因涉案人数众多,按疫情防控要求,该案同样采取1+N”模式进行庭审,6名在羁押的被告人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参与庭审,其余14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和公诉人、辩护人等在本院一号法庭现场进行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谢某、王某、封某等13人从老挝国走私活体牛入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王某、封某等15人为获取报酬,结伙偷越国境,帮助白某走私活体牛入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至下午5时许,庭审顺利结束,2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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