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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0-09-10 10:55:09 打印 字号: | |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向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司法建议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7)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强化班子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引领表率作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院庭领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审判纪律、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纪律等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信息处理工作机制,落实党务、政务、三公经费、重大项目经费公开制度。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管辖制度、执行工作制度专项检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履行审执职能。依法惩治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腐败犯罪。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为勐腊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保持执行工作高效运行,实现良性循环,建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精、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建成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高科技法庭覆盖率及庭审直播使用率,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队伍管理、廉洁保障的深度融合与运用,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人,主要是我院的聘用制书记员。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腊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3,55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7.30万元,占总收入的96.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88万元,占总收入的3.14%。与上年对比,我院2018年总收入为2,026.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1,818.48万元,其他收入为207.76万元,2019年收入增加1,532.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8.8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5.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两庭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收入为1,5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6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3,55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34万元,占总支出的34.90%;项目支出2,312.08万元,占总支出的65.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支出为2,065.43万元2019年增加了1,485.9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经费增加以及随着案件量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也随之增长。同时,我院2019年两庭建设项目开展顺利,相关预算资金执行力度加大,项目支出也随之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3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116.28万元对比,增加了123.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以及随着案件量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也随之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2.08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了1,36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两庭建设项目开展顺利,相关预算资金执行力度加大,进一步推进了两庭建设进程。具体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云财建〔2019〕149号两庭建设 合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1,419.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27万元;

2.腊财预字〔2018〕53号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 合计支出62.93万元;

3.云财政法〔2019〕53号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合计支出书记员经费120.96万元,用于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履行规定职责所必需的各项开支;

4.云财政法〔2019〕53号司法业务经费 合计司法业务经费支出100.00万元;

5.云财政法〔2019〕346号、云财政法〔2019〕348号执法办案补助 合计支出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35.00万元;

6.云财政法〔2019〕350号诉讼费收费成本性开支 合计支出72.00万元;

7.云财政法〔2019〕53号办案业务经费 合计支出办案业务经费84.12万元;

8.云财政法〔2019〕53号、云财政法〔2019〕183业务装备经费 合计支出装备经费131.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以及公务用车购置等;

9.云财预〔2018〕338号、云财预〔2019〕190号烟草工业扶持资金 合计支出5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6%。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5.95万元,2019年增加了1,46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两庭建设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385.99万元,两庭建设项目开展顺利,相关预算资金执行力度加大,进一步推进了两庭建设进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8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信息网络构建、专用设备购置、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我院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73万元,支出决算为59.63万元,完成预算的7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超出预算数1.05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院现有公车中4辆为2010年以前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保养成本高,2019年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年,执勤力度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2.2019年经批准我院新购入1辆执法执勤用车(囚车),增加的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2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60万元,增长5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0万元,下降89.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院现有公车中4辆为2010年以前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保养成本高,2019年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年,执勤力度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2.2019年经批准我院新购入1辆执法执勤用车(囚车),而2018年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1万元,占98.45%;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1.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3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根据西双版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保留勐腊县法院公务用车编制1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编制2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编制8辆。勐腊县法院2018年拥有车8辆,缺编2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2019年云财政法〔2019〕159号文件同意我院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下乡、办案、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案件协助开庭协助、其他法院协助办案、调研、协助执行公务、诉讼服务站揭牌仪式等工作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70万元,增长63.1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年,执勤力度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勐腊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2,58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9.19万元,固定资产809.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37.9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437.9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86.74

339.19

809.63

454.74

38.62

0.00

316.27

0.00

1437.93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8/08/09/5D4D79548AA9EDB9A383C971CAC697B0.xls

 
责任编辑: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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