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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进驻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工作
作者:杨洪飞  发布时间:2020-08-31 14:48:1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8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滕应刚同志首先向勐腊县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崔云青书记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听取主要负责人意见。

巡察进驻动员会上,第三巡察组岩坎旺组长指出,巡察监督不仅是县委巡察组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认真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具体安排。巡察纪律是政治纪律,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做好巡察工作是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靠被巡察党组织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皓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态度,主动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注重成果转化,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要求。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勐腊县人民法院工作30天(831929日)。巡察期间专门设立信访接待点:勐腊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联系信箱2个:摆放在县民政局大门口1个、县人民法院大门外1个;开通值班电话:8161313,电子邮箱:mlxwxcz003@126.com。巡察组每天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勐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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