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们对居住生活质量的提高,法治意识的增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间因物业服务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纠纷不断,人民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日前,勐腊县人民法院即受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而起诉的纠纷案件。
收案后,勐腊法院速裁庭法官与该批纠纷案件的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对业主未交物业服务费原因进行梳理。法官发现,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主要集中为四类:一是不承认和物业公司的合同关系因而拒绝交费,认为其并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对其不产生效力;二是认为原告收取的物业费标准过高;三是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物业公司未进行修缮处理;四是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此类纠纷事实并不复杂,争议标的不大,但双方矛盾突出,当事人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词,难以化解,且由于业主自身的诉讼能力及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及有关物业服务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业主的抗辩理由多不能成立。如若法院简单判决、处理不当则会激化矛盾,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故法官以钝化矛盾、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目的,组织物业公司及各被诉业主进行庭前调解,从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流程及裁判观点入手,立足于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及各被诉业主提出的争议焦点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法官首先对各被诉业主提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主体、物业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接着,法官提醒物业公司应加强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大物业服务范围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最后,建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要经常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通过法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宣传,解决了物业公司和各被诉业主认识误区,使双方清楚认识到自身存在不足,物业公司自愿放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对物业服务费给予一定折扣,各被诉业主当即表示愿意支付物业服务费,十数件案件一天之内全部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说到底,法院工作是社会治理工作的一环,速裁案件以快审快结为原则,但绝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而是对案件精准定位,量身定制处理方法,对质量严格把控,在办案过程中挖掘出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社会前端治理的普遍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快工出细活,细中出精案,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