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勐腊县人民法院磨憨法庭大门外异常喧闹,两名当事人在法庭门口争吵不休,法庭干警及时制止了双方争吵并询问原因。
经问询,刘某委托孟某从老挝运输货物至中国磨憨口岸,因老挝海关需对货物进行检查致货物延期,双方对车辆的台班费用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遂来到法庭欲现场起诉。考虑到若进入诉讼程序,必定会影响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干警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向双方分析释明诉讼可能带来的后果,积极开展调解。一直到下午下班时间,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综合考虑延误天数计算台班费用,握手言和。刘某当场向孟某支付了运输费及台班费。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询问干警是否耽误了吃饭和休息时间,干警表示只要能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肚子都感觉不到饿了。当事人对干警认真替群众考虑、践行司法为民的行为表示肯定和感谢,并邀约法庭干警一同用餐。干警婉言谢绝了当事人的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