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化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讼累,同时有利于人民法院就近办案、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勐腊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巡回办案,通过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11月26日,刑事审判庭即将法庭搬进了被告人家中。
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中,因被告人廖某系一名八十周岁的老年人,其在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间,因年迈和患病原因在家治疗。按照法定程序,庭审时应当将被告人提押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及家庭住址离法院较远,不宜长途乘车前来出庭的客观因素后,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勐腊县人民法院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从庭审安全角度出发,特安排刑事审判庭和法警大队干警前往被告人所在地开展现场庭审,并邀请人大代表、公安民警旁听。
经卫生院医生会诊,开庭当日被告人廖某精神状态良好,巡回法庭安排在被告人家院内,其家属到场旁听,并依法指定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庭审过程中,法官与法警通力配合,时刻关注着被告人的举动。由于事前准备充分,过程严谨慎微,经过一小时的庭审,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当庭宣判。
也许会有人质疑,人民法院为了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此劳师动众是否值得。但对于每一位法官而言,司法的天平永远不会倾斜,司法审判在严肃、公正之外应不乏温情,应在法理之中兼顾情理,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