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勐腊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勐腊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勐腊县法院党组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掩不遮、不回避、不推卸、对号入座、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勐腊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认真讨论研究巡察反馈每项问题,逐条剖析成因、研讨整改措施,每个班子成员、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认领责任清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贯彻政治巡察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勐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皓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形成上下联动、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下发《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了20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要求、整改步骤和整改措施,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强化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13次,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对需要上级指导帮助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对标对表实行整改工作台账销号管理,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同时,将整改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好两手抓两不误,有序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完善制度建设。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注重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整改成果进一步固化。结合县法院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勐腊县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勐腊县人民法院一节一庆(两会)信访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勐腊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勐腊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有力推动了县法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勐腊勐腊县法院巡察情况反馈意见要求和县法院整改落实工作部署,勐腊县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重点查摆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反思,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七)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和后续整改。2021年1月4日,召开迎接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通报监督检查时间、内容和方式方法,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对照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对岗对责认真梳理整改成效,查缺补漏并完善整改台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经过监督检查及后续反馈整改,县委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持续整改4个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
(1)学习流于形式,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周五学习日”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把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交流讨论等有机结合起来,优化线上线下教育手段,引入网络学习资源,注重学习的实用性和多样性。2020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全院及各部门、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12场次,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4场次,“读书分享会”1场次。组织干警参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系列解读、法官心理健康等线上集中学习28场次,其中专家专题讲座10场次。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工作要求,摆正思想、端正态度,对主题教育开展中存在不严谨、不扎实的问题及时补正。“守初心、践初心”主题活动经核实已全部开展,已将漏装的资料图片装入台账中。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2020年完善相关学习教育制度,由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各部门和工青妇群团组织每月轮流开展学习活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涉疫情、涉民生等案件,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本院司法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分析和解决力度,在严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立足工作实际,先后完成了调研分析报告7篇,并就涉及人事、政策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法院、党委政法委和代表、委员及时反映寻求解决。努力实现改革和审判工作相辅相成,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是抓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遇节假日、年度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期间,均就涉诉信访、网络舆情、安保维稳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结合年内发生的重大敏感案事件,重点学习了习近平信访工作讲话精神、省高院信访评估预防化解办法、勐腊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警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等。2020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次(专题4次)、院务会专题部署安排意识形态工作2次。
(2)宣传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坚持政治引领,2020年组织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强化干警对“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开展张桂梅、胡国运等先进人物事迹宣讲和违法违纪案例通报,组织收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开展观后交流,从正反两面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分管部门干警思想状况,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的问题。2020年院班子领导、部门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13人次。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研究制定勐腊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新闻宣传、调研信息任务,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正面引导,认真审核把关宣传材料;严格管理干警自媒体,旗帜鲜明抵制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论,确保正确发声。2020年,按照“三同步”要求,及时向上级法院、党委政法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中重大敏感案事件情况36次,按时向党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3)行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自查,2017年在下发本院《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工作中,确实存在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文字错漏,造成不良影响,已立即整改,重新规范发文。今后,将加强教育、汲取教训,提高干警工作责任心和细致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
(1)扶贫填表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对于帮扶计划雷同问题,已根据每户实际情况认真修订,除医保、养老保险等共性帮扶措施外,针对农户家中无劳力保障的实行政府兜底落实到位;针对有就学情况的保障其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实时监测不让其辍学;针对缺技术的农户,落实技能培训,做到因户施策。今后,将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在扶贫工作中认真制作各项材料,做到材料填写和签名等内容均真实准确、符合实际。
(2)因户施策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勐腊县法院挂钩贫困户李大妈女一户2018年、2019年两年的帮扶措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确系工作人员疏忽填错所致,已及时修正。今后,将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帮扶责任,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多下绣花功夫,认真细致完成好每一扶贫任务,认真填报好每一份材料。
4.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
(1)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视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在原有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完善充实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院领导兼任,副主任由部门负责人兼任,成员为本院刑庭、综合办、审管办、法警大队等部门干警组成。及时整改完善了方案、制度没有套红头盖章的问题。2020年,勐腊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刑事审判庭荣记“集体三等功”、法警大队获评“先进集体”,有2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2名干警获评“先进个人”表彰。
(2)要强化对涉黑案件执行力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执行业务学习和工作理念创新,探索改进对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破解制约执行的难点短板,努力提高执行成效。在执行中坚决执行“打财断血”要求,在两个月时间内摸清涉恶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对查询到的财产迅速进行控制,坚决做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打好组合拳。截止2020年12月我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46件。经执行,罚金部分已累计执行到位3391383.92元,占执行罚金总金额65.89%,在已执行到位罚金中执行完毕累计29件29人次,占涉恶立案执行案件数65.91%。于2020年11月24日组织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向1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款7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兑现司法承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于2020年3月31日成立勐腊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专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受理跨境犯罪案件90件,结案88件,已超额完成跨境案件结案率90%的目标。
(4)台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对于台账中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已于2019年及时整改,并通过了后续督导组的检查。对于台账未按年度制作的问题,因是按上级印发的台账目录,分72类57项逐一整理,上级亦未要求按年份装订,故我院扫黑除恶台账一直是以工作内容分类制作三年斗争期间的各项任务完成材料。
5.履行自身职责和担当作为意识有待提高。
(1)班子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强化班子政治理论学习,11月、12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班子统筹协调能力,增强班子成员服务大局、履职担当、团结协作意识。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研究力度,注重培养后备干部,积极争取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支持,实现领导干部适时轮岗交流,构建更为合理更有活力的班子队伍。2020年10月,我院1名班子成员由上级法院借调跟班学习半年。
(2)对分管工作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干警的队伍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好“四类案件”的办理,切实履行院庭长办案规定,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1-12月,院庭长共计审结案件788件,分别为院长20件,副院长3人111件,庭长3人657件。
(3)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着力抓好审判执行质效,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健全落实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府信访部门、乡镇、农场、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的横向联系,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有序有效开展。
(4)对入院人员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对外单位人员在法院大厅拉业务,向需要立案的当事人游说代理帮其打官司的情形,已明确予以制止和教育提醒,并向勐腊县司法局致函,请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基层组织推荐代理及法律工作者的管理与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财务人员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勐腊县法院原有的一名会计、出纳退休后,目前仅有一名会计、一名聘用人员担任出纳。原财务人员退休前勐腊县法院即通过多方努力,采用选调方式充实财务人员,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能实现。经勐腊县法院党组讨论,决定2021年度采取公务员招录与选调并行方式,年度内切实加以解决。已于2021年1月28日向上级法院上报1名财务岗公务员的招录计划。
(2)违规截留年度结余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勐腊县法院在2018年、2019年度,因预算资金拨付较晚,为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标,确实采取预付预存、超比例支付工程款的违规行为。勐腊县法院党组在专题整改会议上明确,严格年度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严禁发生超标准、超比例支付工程款行为。经核算,勐腊县法院在建审判大楼建设项目现已完工工程量造价经监理部门确认已超过所付工程价款,未实际发生超比例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3)工会账务管理混乱,行政经费划转工会经费情况突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勐腊县法院工会无专职会计人员,因院财务室人员配置不足,工作量巨大未协助工会进行记账管理,工会财经委员对财务做账业务不熟悉,造成了工会账务管理混乱。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要求,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规定,经工会委员过会讨论并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已聘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工会财经委员协助兼职会计人员对开展活动所需行政补助预算进行申报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工会财经委员建立好台账制度,复制所有审批内容资料存档备查。
关于2014年至2019年行政经费划转工会经费情况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会委员大会,并对工会会计账目核查,2014年-2019年行政补助经费,均根据勐腊县总工会关于转发《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腊工发〔2015〕2号)文件,第三章《经费来源》第二条规定,及《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补助经费未存在违规、超标、虚报、挪用等现象,行政补助经费都有预算、有申请、有院党组会议纪要。开展活动没有发票的账目和用于发放职工生日慰问品经费开支系原来活动奖励设置为现金奖励和现金慰问,均依照《工会经费支出》规定用于发放。
关于2019年收到院行政拨款问题,该笔资金系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给予的活动经费,用于开展全州法院系统“天平杯”运动会,经费补助都有预算、有院党组会议纪要,且专款专用,经与县总工会、县财政局沟通后,决定对结余的经费18630元予以退回法院专项账户,现已清退到户,并向县总工会书面报告了整改情况。
(4)违规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2017年8月,勐腊县法院财务室在办理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中,使用法院基本帐户资金统一缴纳后,由于工作失误未及时办理扣缴手续。经院党组讨论决定,对使用基本帐户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予以清退。目前已完成全额清退工作。
(5)存在白条抵库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2017年12月、2019年12月,老干党支部接院财务室的通知以白条方式领取县老干局拨付的老干党支部活动经费;2019年3月,院工会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以白条形式领取活动经费,均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对于白条领取的三八节活动经费,经申请并报院党组同意已实际用于活动支出,决定不再予以清退;对于白条领取的老干党支部活动经费,目前仍由老干管理人员实际保管,因此款项系由县老干局拨付的专项经费,不属于违规资金,计划用于老干党支部活动支出,不再予以清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切实防止白条抵库、核销的问题再次发生。
(6)对审核发现的财务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勐腊法院于2018年、2019年先后两次委托财务咨询公司对院财务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2014年至2019年的财务管理共提出14个方面的问题,均涉及财务管理内控事项。目前已通过第三方完成勐腊县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制度的起草讨论审核稿,已提交院党组审议,待院党组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切实防范出现问题。
(7)办公物品购买及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财务、当事人核对银行流水确认,购买及支付不规范问题系财务室在工作中失误造成。对此问题,院党组已作出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办公物品采购审批、发票管理使用、支付规定,切实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违规多报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2017年5月至6月,勐腊法院分两批次组织人员到厦门大学培训,2018年6月,勐腊法院组织人员到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培训,两次培训期间多报的交通补助、伙食补助费属于违规,应予清退。目前已全额清退。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一是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腊办发电〔2017〕7号)文件精神,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泼水节、五一、端午节期间对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助。二是2017年度根据考核办法兑现2016年度工作个人评优评先、技能竞赛奖金;三是2017年度根据新闻考核奖励办法,兑现新闻工作奖金;四是2015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因公务员编制干警落实了加班补贴,经院党组研究考虑,同意参照公务员待遇给予4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加班补助。
以上以不同形式发放的补贴及奖励,均属于违规并予清退。其中,涉及的评优评先奖励、值班补助已完成清退工作;对应予清退的工勤人员加班补助,因数额较大,要求自清退通知(2020年12月28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清退。对兑现的新闻奖励金,经院党组讨论决定,全部予以清退,要求于2021年2月10日前清退完毕。
对于2017-2019年对兼职老干部工作的在职人员每月补贴问题,经核查,勐腊法院2017年-2019年期间,兼职老干部工作的在职人员未领取过老干在职补贴,财务台账中也未查找到相关单据,仅在2017年10月根据《中共勐腊县委办公室关于老干部工作兼职人员实行年终奖励的通知》,领取过老干部工作年终奖励金600元。
(3)存在同城接待及提供酒水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属于违规核销同城接待、违规提供酒水的费用,予清退。2019年、2020年未再发生违规同城接待。整改中,明确由接待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核销负责人承担清退责任,目前已全额清退同城接待费1800元。对接待中违规提供的酒水费80元,由组织接待部门负责人承担清退责任,目前已全额清退。
3.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风险突出。
(1)大额资金支付未附会议讨论依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在审判大楼建设项目过程中,支付项目一期工程款20万元、支付设计费74.85万元、支付监理费12.37万元、支付勘察费13.6万元,均通过院党组会议决定,但未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供财务作为依据。已通过院党组会议明确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进一步严格财务支付审核制度,严禁发生大额资金支付无会议纪要的情况。
(2)随意增加、变更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针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设备购置费用,结算总价超预算审批151834元,确属于未经过审批超规模建设、采购的问题。对此,已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工程合同签订和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合同未加盖公章、合同工程内容无具体明细;羁押室改造工程、验收单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综合布线工程,系为完成预算支付进度在未验收情况下即支付工程款17万元,均存在风险。对此,已完善相关资料,今后,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接受监督。
(4)支付资金超结算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羁押室改造项目多支付的3412元实际不属于支付资金超结算资金性质,而是两个项目结算价款一并支付、未严格项目单独核算支付所造成。今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切实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工程总造价与实际不相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审判楼建设工程设计费、土方清理费的支付,属于审判大楼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采取直接列支未列入在建工程计入建设项目总费用,属于财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拟于审判大楼建设项目验收结算和项目审计时一并解决。
(6)违规超比例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在建审判大楼项目资金1563万元,于2019年6月25日拨付到账,要求年终达到90%支付进度。2019年9月17日,勐腊县法院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次工程款789万元,后省级财政要求完成第三季度建设资金支付进度。为完成支付进度,在完善相关资金担保手续后经院党组讨论决定,于9月27日再次支付552万元,达到省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比例。勐腊县法院支付施工方的1341万元建设资金,经建设方结算并经监理公司确认,至2020年10月已完成工程量造价1500余万元,超比例支付的资金未实际形成风险。超比例支付工程款不仅违反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且风险较高。勐腊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的整改意见,明确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理由再次发生超比例支付工程款。
4.大宗物资采购不规范。
(1)物资采购未纳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2017年5月购买的办公家具、2018年3月购买的食堂用具、2019年购买的音响设备、安检身份校验机未纳入固定资产,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未及时统计计入;关于2017年7月购置92式手枪虽已付款,但枪支未实际交付,因此未计入固定资产。将持续对已购置的资产再次进行核查,规范固定资产统计管理。
(2)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2017年12月采购的复印机,财务按购置总价计入固定资产,与发票不一致,原因是余款属于保证金,系在账务计入固定资产后跨年支付的款项。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今后,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知识的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监管。
2021年1月29日,由勐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皓组织班子成员、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综合办、财务室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财务制度规定。党组书记、院长杨兴胜围绕巡察反馈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落实等方面,对以上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被约谈人逐一进行表态,通过专题学习和集体约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省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确实推动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1)对党的各项工作重视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掌握工作具体要求,加强研究力度,规范开展党的各项工作。2020年,共召开党组会议54次,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工作11次,专题研究9次;涉及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2次;涉及意识形态工作 5次,专题研究4次。
(2)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进一步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通过整改,党组班子成员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制度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会议程序、“三重一大”事项会前会后报备更加规范,会议讨论内容记录更加全面、完善,会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存档。
(3)重业务轻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讲党课7场次,通过全院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线下线上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同时加强纪律作风、学风教育和督促力度,干警每月参加学习情况纳入考勤管理,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纳入评先选优考核范畴,有效解决“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2020年全院学习情况通报9期。
2.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机关综合支部已及时补充完善了会议记录内容及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12月18日,勐腊县法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研究制定上报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扎实开展,参会人员认真自查自纠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了参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后,勐腊县法院党组班子及支部班子将继续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和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
(2)开展相互批评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机关综合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确已实际开展了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但由于会中没有记全内容,会后没有及时补充完善造成。对此,已要求机关综合支部支委及时整改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效,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汇总,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谈心谈话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机关综合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会中,虽以口头形式开展过谈心谈话,但没有同时形成书面材料,采取事后统一补齐材料的做法,确实没有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对此,已要求机关综合支部支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进行了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勐腊县法院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教育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让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和示范。同时院党组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2020年层层开展廉政提醒约谈98人次,批评性谈话15人次。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经核查,2017年各庭室报送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中,有5个庭室的材料存在内容雷同的情况,已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责并重新认真梳理、撰写报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院党组认真分析研究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调整充实廉政监察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3)对党员、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针对2019年1名党员、1名人民陪审员违反审判工作纪律被处理的问题,勐腊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抓好相关人员的教育整改工作。同时汲取教训,着力加强法院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张坚案、孙小果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加强对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帮扶和监督管理职能。二是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利用审判信息管理平台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管理,执行案件审限预警制度,杜绝长期无正当理由不结案情况发生,进一步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文明司法。2020年对庭审、执行情况抽查26件次,案件审理期限预警通报20期,通报临审限案件180件。三是开展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着重对法官职业道德、审判工作纪律等刚性要求强化学习,同时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群,在微信群中发布廉政提醒信息,经常性沟通、引导人民陪审员树牢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审判工作纪律。2020年,未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或人民陪审员违反审判工作纪律的问题。
(4)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的优良品格扎实履职,严格落实将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抓好日常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坚持岗间巡查、考勤抽查、会风会纪督查和节假日值班等监督检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纪律意识松散、不按规定请示报备、会风不良等情况均予点名道姓通报。共向全院推送廉政信息15条(次),开展岗间巡查、考勤抽查31次,会风会纪督察84次,节前预警3次,车辆入库情况检查和公务用车督查35次。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5)纪检组对财经纪律监督提醒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主要做法及成效:加强对财经纪律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掌握纪律要求,提高自身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目前已就涉及行政经费转工会费、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支付工程款等具体工作加强研究和风险把关,并提醒党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经业务学习,进行提醒约谈,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努力方向
勐腊县法院将以巡察反馈为契机,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通过巡察整改,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增强法院干警“四个意识”,推动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党组班子,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发扬斗争精神,深化自我革命,做到任务有人管、工作有人做、追责有对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要把推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作为深化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注重运用巡察成果,建立持续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持续发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在持续整改的问题,要集中力量精准施策,查缺补漏,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杨渝华,电话0691-8128389,电子邮箱bnmlfy@126.com。
中共勐腊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