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法官解囊暖民心”
4月3日早晨,正值清明假期,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庭玉金罕法官看到微信工作群的一张照片后,立即赶到单位。
3月15日,玉金罕法官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阅卷后了解到,因夫妻感情不和,原告已离家外出8年,现欲离婚但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起诉状上也只提供了被告的原住址。秉持着离婚案件调解为先、把审判工作做实做细的原则,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原住址了解被告对于离婚的想法,但未能找到被告,便请其邻居亲朋转达此事。4月1日,被告主动到法院找到法官,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支付部分女儿抚养费。因原告尚在外地打工,无法现场进行调解,为避免当事人异地奔波,减少诉讼成本且不增加疫情防控负担,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后通过“云解纷”平台组织调解,原、被告于4月2日达成离婚协议,成功调解离婚。
4月3日一早,被告带着女儿急匆匆地赶到法院,表示女儿生病急需用钱,但未收到原告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值班领导、干警便带被告前往银行查询账户,发现钱款确未到账。与此同时,承办法官看到工作群里的动态,一眼认出被告正是自己的当事人,了解到被告情况后,便到银行从自己的账户中取出九千余元交给被告,被告再三推辞下,法官说:“孩子看病要紧。”被告手捧法官的借款,感动地表示,一定会到法院来亲手偿还这份“救命钱”。
身为人民法官,敲下法槌那一刻,他们是司法刚性的捍卫者;得知群众困苦那一刻,他们是司法温情的传递者。司法为民,不仅仅是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更是彰显人性光辉、尽己所能纾危解困。司法不是无情物,人民法院在忠诚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也一直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传递着良法善策的价值温情。
(杨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