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腊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勐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勐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早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向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司法建议;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7.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勐腊县人民法院在州法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审判职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受理各类案件4507件,其中新收4365件、旧存142件;审执结399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件,未结512件。综合结案率88.64%,案件结收比91.52%,一审服判息诉率92.45%,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3.32%,改判率16.61%。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5.17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66.33件,无超审限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腊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9.56万元,占总收入的94.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84万元,占总收入的5.76%,与上年1901.32万元对比增加,增加422.08万元,增长率22.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两庭”建设经费27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50万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99.26万元;2.新招录5名公务员,其余在职人员晋级晋档收入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32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23万元,占总支出的56.27%;项目支出1,016.09万元,占总支出的43.73%,与上年2216.04万元对比增加107.28万元,增长率4.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较上年增加“两庭”建设经费支出150.93万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支出99.2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 2.新招录5名公务员,其余在职人员晋级晋档收入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7.23万元。与上年1312.58万元对比减少5.35万元,下降率0.41%,减少的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差旅费、培训费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2%,人均公用经费2.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09万元,与上年903.46万元对比增加112.63万元,增长率1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 较上年增加“两庭”建设经费支出150.93万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支出99.2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磨憨人民法庭维修改造支出99.26万元,审判大楼建设项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4%,与上年2049.58万元对比增加140.98万元,增长率6.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较上年增加“两庭”建设经费支出150.93万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支出99.2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 2.新招录5名公务员,其余在职人员晋级晋档收入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98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6%。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两庭”建设经费、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83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5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1万元,完成预算的8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2.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06万元,增长1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3万元,增长1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53.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年限长,老化情况严重,运行维护支出增加;2. 本年接待抗击疫情检查、教育整顿检查、审判大楼项目检查指导人次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1万元,占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9万元,与上年142.86万元对比增加6.43万元,增长率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勐腊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76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9万元,固定资产170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76.2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862.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5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760.20 | 18.79 | 1702.46 | 644.79 | 181.22 | 876.45 | 2176.26 | 2862.6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9.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9)。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我院未作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 境 )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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