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云2823民初1153号
耿瑞: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23民初1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承办法庭:民事庭 承办法官:吴远超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