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云2823民初1305号
陈啟进:
本院受理的原告勐腊好城建筑材料租赁站诉你与黄平华、黄乾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23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承办法官:依旺贺
联系电话:0691-8122005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