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云2823民初1830号
李江:
本院受理的原告勐腊曼迈机制木炭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2823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承办法庭:勐捧法庭 承办法官:玉金罕
电话:0691-8123060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