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云2823民初532号
李怀连: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宗权与你、白福锋、张天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交证据、风险提示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庭
承办法官:张远翔
电话:0691-8122075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