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公告
(2023)云2823执613号
盘绍朋:
关于本院执行的周光荣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对你进行公告传唤,并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主动到勐腊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通知发出之时,本院即采取执行措施。未履行的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又未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的,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的失信情况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案件承办人:陈鑫杰 联系电话:0691-8120080
本院地址:勐腊县勐腊镇曼它拉路459号。 邮 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