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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2023)云2823执异14号-送达公告-黄天文
  发布时间:2023-05-31 14:50:25 打印 字号: | |

  


2023)云2823执异14

黄天文:

在本院执行杨海、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执行你的案件中,对你的账户进行了冻结,现案外人李梅提出其于2023年2月24日因错误操作将6万元转入你开户于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6223691077274144中,现其申请解除对上述账户的查封,并对我院对上述账户的查封提出异议经本院审查,驳回了案外人李梅的异议申请,因你无法联系且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23执异1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书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三十一

 

 

 


 
责任编辑:勐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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