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云2823民初178号
陈滔:
本院受理原告陈三元与被告陈滔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23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三年六月四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勐捧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玉金罕 电话:88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