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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作者:勐腊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22 16:17:07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腊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平安勐腊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申诉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7.做好本院的检查工作。

8.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机构,共计10个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机构为:勐捧派出人民法庭、勐仑派出人民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立足新起点,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各级党委部署要求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贯彻新理念,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边疆安全稳固。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做实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信访终结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不断聚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适应新形势,以更优管理提升质效指标。牢牢抓实“质量和效率”这个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在执法办案中树牢“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的工作导向。增强“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如我在访”的意识,推动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审判监督管理,落实院庭长“阅核制”;构建综合审判、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四个团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案件质量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组织法官开展集体学习、案件讲评等活动,开拓工作思路,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回应新期待,以更大力度做实司法为民。坚持“四下基层”,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全面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网上庭审等系统应用,努力为为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智慧服务。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加快勐捧、勐仑派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展现新风貌,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真正做到严管厚爱。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推进法院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持续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1,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43,624.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88,624.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5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775,920.39元,下降17.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无结转资金,其中审判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结余资金等未结转非同级财政保障的编外人员减少导致其他收入中的其他人员支出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88,624.41元,其中:本年收入15,888,624.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88,624.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07,120.39元,下降18.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无结转资金,其中审判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结余资金等未结转。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43,624.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88,624.41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4,224.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4,112.95元,增长7.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594,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1,233.34元,下降55.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无结转资金,其中审判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结余资金等未结转。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830,209.10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866,4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4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其他人员支出和物业管理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7,703.04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83.65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8,805.12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9,448.32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29.00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0,946.18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3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批复我院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932号)、《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厅字〔2009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我院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党组会决议设立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主要开展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相关工作,用于支付我院购买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费,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我院职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职工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协助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保障部门做好协助保障工作,提高了法官的办案、职工工作条件,确保审判业务顺畅进行,搞好办公区域管理,创造出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同时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等方面的工作,2024年预计达到下列目标:

1.电子卷宗制作率达85%以上;

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以上;

3.对物业公司工作质量的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4.办公环境好评率达90%以上;

5.全体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打击震慑;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开示范庭,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实现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审判、规范化执行,案件质效显著提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为打造专业化团队,实现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审判、规范化执行,案件质效显著提高,2024年该项目预计达到下列目标:

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以上,案件调撤率达45%以上,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执结率达90%以上;

2.购置计划完成率达100%,验收合格率达100%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达100%

(三)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法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文件精神规范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勐腊县人民法院核定书记员19人,促进我院民事、刑事、行政、刑执、诉讼监督、控告申诉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2024年该项目预计达到下列目标:

1. 聘用制书记员到位率达95%以上;

2. 薪资保障率达到100%

3. 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4. 薪资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5. 解决岗位数量19;

6. 业务部门满意度达85%以上。

(四)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5号文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确保司法警察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在2024年度有效促进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量;通过严格遵守项目法律规定,加强对我院司法警察加班补贴的管理,发放人数5人,有效提升我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为我院执法审判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年度内,持续保障法院安全工作秩序,提升法院审判效率;在年度终了,集中对我院司法警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34,561.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233.42元,增幅15.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人,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日常运转,包括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98,568,644.19元,其中,流动资产1,633,465.29元,固定资产净值9,154,683.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188,773.83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46,591,718.1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23,232.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557,561.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9项,账面原值2,065,91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1: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勐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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