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两案一起调,省钱省烦恼
“我们在建房的时候,都跟你说过这些建材能用多少年,现在过了五年,过了质保期,你让我负什么责?” 何某某脸色涨红。
依某某激动道:“可是这些问题不是今天才出现的,我也不是第一次找你解决问题,是你一直在推诿扯皮!”
“我怎么推诿扯皮了?我不是找人来修过吗?我有人证的!”
“那解决问题了吗?”
五年前,依某某将自己位于勐腊镇城子村某小组的房屋承包给何某某施工,房子建好交付后,何某某却迟迟讨不回质保金,而依某某则认为房子质量大有问题,于是一人起诉、一人反诉,两人吵到本院,双方一度僵持不下。由于积怨已深,在法庭上未能达成调解,本院承办法官阿芳便想到:把两个案子合并在一起,在村里组织一场庭外调解,这样可以减轻双方在互相敌对诉讼中产生的紧张和冲突,更有利于调解成功。
征得二人同意后,阿芳便来到城子村准备开展调解。首先是对依某某家实地勘察,但考虑到请相关鉴定机构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不增加二人的经济负担,阿芳提出用“土方法”解决——两人各请当地信得过的工匠,利用工匠多年建房经验,对此栋有“争议”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得出结论。
依某某家的房子属于新式傣楼,楼房上面加盖了一个彩钢瓦顶棚,这个顶棚檐角没有向外延伸,导致下雨无法排水,这是依某某家房子的问题之一。此外,还有部分地砖、墙砖中空,以及墙面霉损、外墙水管变形下坠等问题。勘察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工匠们也提到,墙体的内墙霉损与邻居建房施工不当可能有关,而部分建房材料确实也有使用期限,这些在承建房屋时何某某是有说明过的。
诉源,“诉”指的诉讼案件,而“源”则代表了案件产生或发生的原因。眼前依某某家的房子,就是这个案件产生的原因所在。依某某觉得房子在建好入住后,问题不断,修修补补又是另外的钱;何某某则认为,房子刚开始出现问题的时候,他已经修过了,但现在质保期已过,依某某应该把质保金退给他。二人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吃了亏,这才僵持着不愿意让步。
“这个事情啊,我觉得双方各自退一步的话,早就解决了。你们这样吵下去,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房屋的问题也解决不了。我们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一下。小何,假如你是小依,好不容易攒钱盖好的房子出问题了,肯定会着急,是吧?小依,假如你是小何,付出了劳动和时间,结果钱拿不回来,是不是也会不甘心......”在阿芳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某某退还何某某一半质保金,依某某自行找人修复房子问题。
诉源治理,不仅是要实现案结,还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裁判文书,更期待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走出困境。案结不是最终目的,事了、事好才是人民群众们所期许的。
在这起房屋纠纷化解中,阿芳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案件背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沟通,选用“两案并调,进村化解纠纷”的方式,让当事人放下紧张的心理,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与纷争,真正将案子办到了群众心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明淇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