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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给我上的普法课,这一课我一定会好好记住......”
“感谢法官给我上的普法课,这一课我一定会好好记住......”
作者:勐腊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3 08:27:1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6月20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吕某某诉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庭审查实,本案系双方当事人私自买卖鱼塘而形成的纠纷,原告吕某某系残疾人,与被告王某某签订转让协议书时,被告家属称该鱼塘系私人鱼塘,转让后可以建盖建筑物,故双方签订了一份80000元的鱼塘转让合同,签订合同时原告向被告支付了15000元合同款以及3000元鱼苗款。后原告发现该鱼塘归属于勐腊农场三分场,其法定代理人许某找到被告要求退款,但被告只退了6000元。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剩余12000元未果后诉至勐腊县人民法院。

勐腊法院承办法官为合理化解此次纠纷,于6月25日到勐腊县勐腊农场三分场场部联合三分场场长对该案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因本案中双方签订系无效合同,但双方都因该合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在分析完案件后,承办法官以化解矛盾为中心,秉着把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的理念,不断寻找解纷平衡点。通过沟通协商,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承办法官在经过近3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被告王某某在双方约定明确后,当场向原告吕某某退款6000元,原告也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感谢法官给我上的普法课,我一定会好好记住......”最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当场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对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

勐腊法院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全过程,在调解中“情法融合”,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把纠纷调好的同时,以案释法,加强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遇到问题善用法律解决,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来源:勐腊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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